一、无效婚姻的彩礼是否可以退还彩礼钱
无效婚姻的彩礼一般是是可以退还彩礼钱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姻是无效的四种情形
婚姻是无效的四种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3.请求人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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