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但有下列情形的彩礼不退还:
1.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2.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3.双方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离婚需要退还吗
双方在离婚时关于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二)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三)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四)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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