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的彩礼问题彩礼是否被视为赠与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算是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彩礼是属于以结婚前提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条件不成立的,男方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女方返还之前赠与的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不给彩礼违法吗
结婚不给彩礼不违法。结婚给付彩礼是民间习俗,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但一方却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三、结婚后彩礼归谁
结婚后彩女方所有,一般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登记结婚时赠送给女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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