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一般情况下,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男女双方在结婚三年后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女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但是在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男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钱,与离婚没有直接联系。只有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彩礼:
1、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仅为事实婚姻;
2、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过的;
3、给付彩礼一方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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