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将实行减免征收。推迟二手房交易日期的市民,终于等到了新政策的优惠期。
昨日,市地税局转发了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转让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转让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按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个人转让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按照新的税收政策,以一套原价10万、现价20万的二手普通住房为例,如超过两年,可免交5%的营业税,相当于房价直降1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该新政将使二手房房源增多,供应量加大,如果购房的群体没有大的变化,可能会促使房屋交易价格进一步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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