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的界定有以下两种方式:1、在婚姻登记之前,男女中的一方已经实际取得的财产,那就是婚前财产;2、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财产权的,即使该方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那也是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的界定: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获得的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在婚前专用的生活用品。对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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