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归属的研究
时间:2023-07-06 18:57:20 4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专利权属于财产权、知识产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的内容包括:

(1)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

(2)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3)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什么是专利权无效

请求宣告的主体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请求宣告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

请求宣告无效的受理机关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包括而不限于:

(1)不符合专利授权实质条件,比如非法定保护客体;

(2)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公开不充分等。

宣告无效的后果为: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上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对无效宣告的救济方式为: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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