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者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专利权;
7、专利权人有权质押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如何区别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
专利发明人与非专利发明人的身份决定了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专利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而发明人(或设计人)不具备这些权利。
非专利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本人,只有本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的权利,也可以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字节实施专利获得经济利益。也许有人会问到,若专利发明人离开公司,那他能带走专利吗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呢
专利法明确: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但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取利益。因此,发明人有权利获得奖金等物质鼓励,而不得带走专利,否则属于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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