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理解专利优先权时,应当注意: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