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年及以上年龄段的人士而言,其在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所必需遵行的几个重要条件如下:
1.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提出愿意结婚的意愿。
2.确保相互之间均为单身状态(包括未婚者、离异者以及丧偶者),而非已经处于婚姻关系之中。
3.保证双方并不存在直接的血液亲属关系及其近亲—三代之内亲戚关系的约束。
在进行再婚之前,所需准备的相关证件大致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关于再婚当事人的特定证明:
5.由本人亲自签署的声明,确认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直接的血液亲属关系及其近亲—三代之内亲戚关系的约束。
接下来,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进行再婚过程的具体步骤:
1.当申请进行再婚登记时,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当事人唯一或者长期居住所在的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办理,且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将严格完成对这些证件材料的审核工作;
3.若条件满足标准,则重新进行登记,颁发新的结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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