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请求有效吗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请求是无效的,应当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为理由,作出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超过申请仲裁期限,又没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仲裁一定要开庭吗
劳动仲裁已经发出开庭通知书,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席缺席裁决,视为对方放弃辩护的权力.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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