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又叫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务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情况等。
根据《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式样的税务检查证;无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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