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拖欠房屋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所欠租金。
一、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处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所欠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承租人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义务:一、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三、妥善保管租赁物。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五、通知义务。六、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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