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通知相较于以往有何新变化?
奉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本次通知相比以往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一加两减两加强。
变化之一:
一加即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本次通知要求将原本仅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企业)的稳岗补贴政策,扩大到所有符合稳岗条件的企业,补贴面进一步扩大,有效减少了补贴死角,更多的中心企业将因此受益。
变化之二:
两减即补贴申报程序进一步简化,经过本次调整后,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持填写完毕的《重庆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在县人力社保局领取填写),均可直接向参保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无需在企业主管部门来回跑。
相关部门对申请补贴企业依法参加社保缴费情况、上年度裁员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拟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再由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外公示、复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
此外,在申报资料简化上,扩大适用范围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申报补贴时,不再提供《企业类型认定证明》,只在申报表中自行选取即可。
变化之三:
两加强即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和统计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各区县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合理安排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基金收支预算,在优先保障失业保险待遇前提下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要求,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加强失业动态监测,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政策效果,做好应对失业风险的工作预案。
现在起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市统计局发布数据为准)。
补贴额度高达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稳岗补贴的额度,即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补贴额度与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明确的三类企业额度一致,即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通知指出,扩大范围后的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对上年度(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申报。
此外,通知还特别指出,有关部门在核查申报补贴企业上年度裁员人员指标时,须以该企业上年度参保(即参加失业保险)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非裁员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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