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社交平台,要是在上面说了句不恰当的话,或是做了件不恰当的事,随着事态的扩大或满足其他人的需求,有些人就会采用不正当手段人肉搜索找到这个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家庭住址。要是再被有心之人利用,那么被搜索侵犯的人还可能面临进一步的人身损害的风险。不过,不管被搜索的人将会面临怎样的风险,起码现在家庭住址被曝光了,对于这点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
按规定家庭住址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隐私权人有权隐瞒自己的隐私,其他任何人未经隐私权人同意都不得以披露、利用等方式和手段对他人隐私权进行干预,否则就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所以,他人通过人肉搜索找出个人家庭住址属于侵犯隐私权,被侵犯的人可以按照下面流程去法院起诉:
1、准备起诉状
在起诉之前必须将自己的诉求明于纸面,所以你得先准备好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停止继续公开家庭住址,这点可以让对方及时去网络服务平台做删除处理,并且给你造成精神损害的,比如被上门骚扰等的,那么还可以要求对方拿精神损害赔偿。
2、去法院起诉
按照法院管辖的原则,一般是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过,因为人肉搜索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可以找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这个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再不出这个所在地的,可以找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3、缴纳受理费
法院受理立案后将会给通知书,并要求你缴纳诉讼受理费,一般以50元受理费为起点,接着会给你发通知书,以后出庭的时间等就按照通知书。
4、按时出庭应诉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庭应诉,等到法院作出判决,拿到判决书后对方不肯执行的,你可以及时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因为被人肉搜索家庭住址造成损害的,在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拿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就看你现在的损失情况。
一、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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