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曝光他人身份证和家庭住址是否侵犯隐私?
时间:2023-07-11 08:24:47 3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电视台不能随便曝光别人身份证家庭住址。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权益的行为。主要分为民事、行政、刑事侵权。只有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侵权行为,才是犯罪。涉及下列情况,属于侵权行为: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其信件,偷其日记,刺探其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之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在网络上曝光他人信息犯法吗

一、在网络上曝光他人信息犯法吗

1、在网络上曝光他人信息是犯法的。网上曝光他人信息从到道德上来讲肯定是要接受谴责,也是法律上不允许的,若对他人造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对被曝光者的生活身心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前述的曝光行为属于侵权,应进行民事赔偿,若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

1、权利主体不同。隐私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能够被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享有;

2、权利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是个人对其生活安宁和生活秘密不受他人披露和干涉的状态。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是社会对主体的人格价值的良好的评价;

3、侵害权利的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主要是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重点在于符合事实的披露。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强调不符合事实的扭曲、夸大等;

4、对侵权的抗辩事由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主要是陈述真实;

5、侵权后的救济手段不同。隐私权中的私人信息秘密被侵害后一般无法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状态,只能采用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对权利被侵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名誉权被侵害后是可以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状态的,因此可以采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救济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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