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提高,许多人越来越难把握自己的信息,他人想要获取你的信息,只要通过人肉搜索就可以轻松获取。但人肉搜索他人的老底,暴露他人众多的隐私,属于侵犯人格权,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通过人肉搜索查他人的底,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具体来说是侵犯姓名、肖像、隐私等权利,公民可以要求对方做以下的事:
1、停止侵害
为避免进一步扩大影响,所以被人肉的权利人首先是要求对方及时停止侵害。既然是通过网络搜索并公开隐私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积极删除相关信息,并可以联系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做删除处理。
2、恢复名誉
未经权利人许可暴露他人的隐私,毁坏他人的名誉的,需要去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通过人肉搜索他人的信息并公开之后,肯定会造成其他影响,比如公开了他人的家庭住址的,那么在以后被搜索的人可能会面临一些骚扰等,那么这也需要人肉搜索的人去消除影响,避免给权利人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4、赔礼道歉
如果是利用人肉搜索技术得来的信息,拿去加工利用的,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那么权利人要求赔礼道歉的,即需要及时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因为被公开了个人的基本信息等,比如家庭住址等,那么可能会遭受骚扰或是人身攻击给人精神造成创伤的,那么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不管他人通过人肉搜索公开了哪些个人信息,只要这些信息是本人没公开并且未经许可的,那么被侵犯人都可以及时要求赔偿损失。还有一点就是,因为这个情况,大多数人并没有起诉维权的意识,但是只要对方不可停止继续侵权并赔偿损失的,就要注意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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