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劳务的定义和特点。劳务是指通过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与实物形式的劳动不同,劳务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根据实际的劳动收入来填写劳务来源。劳务是指通过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 务 派 遣 的 权 益 与 限 制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虽然劳务派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但也存在一些权益和限制需要了解。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具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中享有的权益与用人单位中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具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中享有的权益与用人单位中不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通过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虽然劳务派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但也存在一些权益和限制需要了解。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不具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中享有的权益与用人单位中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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