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补偿不满的原因不难看出,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单一指标挂钩,取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数”是同一行政区域的平均数,而不是一户一村的“平均数”,所以“平均数”的结果比较低。现行的补偿方法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没有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差异、价格指数、作物类型差异等市场因素的权重作用,往往导致补偿价格远离人们的心理补偿预期。农民土地承包期总收入和30年平均产值往往大于一次性征地货币补偿。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农民的生活费用增加,人民群众的反对声音也越来越大。另外,不同的土地利用属性,如商业用地、绿化带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带来不同的补偿标准,使得同一地段、同一类型的附着作物,补偿标准不尽相同,很容易引起邻近地区农民的比较和不满。一般来说,对征地补偿不满意的,可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3。在非正常征地的情况下,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来说,你可以使用的证据如下:
1。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你具有法律主体资格。
2。您与申请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协议决定了您应获得的补偿金额。
3。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如合同等。比如房屋的数量和面积,植物的品种,粮食的市场价格等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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