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房屋租赁纠纷应该由所争议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什么
专属管辖的范围: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二、房产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绝大部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房产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少部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房产纠纷的情形有很多,需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三、房屋转让纠纷如何起诉
房屋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为专属管辖。当事人想起诉的需要准备好房屋转让合同、转款记录等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状的数量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交。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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