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经当地政府指定的经济部门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按企业申请时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众所周知,在经济状况下行的现实语境中,为了压缩成本支出,很多企业会采取应对措施以在市场上存活。其中,最常见的一招就是裁员。尤其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互联网公司裁员的消息频频传出,再加上2019年大批应届毕业生也即将加入找工作的大潮之中,无数待业者的就业压力可想而知。被裁员工由于失去工作和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压力不断增大,其在消费能力上自然也会降低,从而导致自然使市场的需求不断减少,进一步导致企业的营收下降,进而形成市场消费力降低——企业收入减少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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