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http://wsbs.heyan.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预受理后,申请人通过自行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接收纸质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评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考评(特殊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15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考评结论,出具考评结果文书;特殊审查后,审查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提出拟批准或不批准的意见;对拟批准的,3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在卫计局网站或现场公示5个工作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4.文书人员根据决定制作结果文书(证书),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书制作,网上办理信息更新,以及文书送达。
5.申请人根据短息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校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的,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考评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考评(特殊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15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考评结论,出具考评结果文书;特殊审查后,审查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提出拟批准或不批准的意见;对拟批准的,3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在卫计局网站或现场公示5个工作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
4.文书人员根据审批决定制作文书(证书),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书制作,办理结果告知,以及文书送达。
5.申请人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证书)。
特殊环节
有无特殊环节
有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规定和要求
审查量化表
书面核查
5工作日
实地核查
10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
15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整改时间)实施机关组织完成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