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累计超过四年的,每超过半年,领取期限可以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从2018年5月1日起在广州开始发放。从那时起,失业人员可以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广州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两千一百元,就是可以领取一千八百九十元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累计超过四年的,每超过半年,领取期限可以增加一个月。
1. 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从2018年5月1日起在广州开始发放,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累计超过四年的,每超过半年,领取期限可以增加一个月。
《广州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第二十二条失业救济金由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月发给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统一依据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总额,按以下比例计发:
(一)从第1至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其工龄满1年至6年(含6年)的,每月按平均工资总额35%计发;工龄满7年至10年的(含10年),每月按平均工资总额40%计发;工龄满11年(含11年)以上的,每月按平均工资总额45%计发。
(二)第13至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统一按平均工资总额35%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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