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失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正本复印件和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失业金一般于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救济金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失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正本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一般情形下失业金是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贵 州 失 业 金 申 请 条 件 及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首先,失业人员需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或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均未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的条件。其次,失业人员需要非自愿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最后,失业人员需要同时符合就业年龄、就业类别、就业地区等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如果失业人员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将无法申请失业保险金。此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因地区而异,具体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失业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或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均未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非自愿失业,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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