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自愿登记
——(一)个人提供书件: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2、《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书式下载);
——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参考附件:《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4、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二)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提供书件: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书式下载)与作品说明;(参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3、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5、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7、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需办理上述申请者请向我所咨询、联系,电话:0591-87871289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简要说明: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且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其申请主体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二)提供书件: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书式下载);
——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4、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书式下载)
——2)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5、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书式下载);
——2)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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