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诉讼方可双方协商确定承担,一般是双方平均分担。
庭前调解的流程
1、调解的开始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2、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3、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3、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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