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被劳动者伤害属于工伤案件。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不承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本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p>
1。企业应当自发生工伤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15日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十五日内,经企业签字盖章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不能申请的,可以延长30日,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受伤职工申请治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由企业签字盖章后提交。企业不签字盖章的,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在外出经商、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请,企业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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