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概念是什么
时间:2023-04-13 15:20:31 3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女方借婚姻成立向男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方式处理

(1)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人应严肃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2)对于结婚时间不长(一般不超过2年)的,应当酌情返还。有原物的,应当返还原物;没有原物的,应折价补偿或赔偿;

(3)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应当酌情返还;

(4)对于结婚时间较长;或男方生活条件优越,女方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难以返还的,可不予返还;

(5)对于婚前男方送给女方家庭的肉食、礼品;或男女双方家庭请客花费的钱物;或结婚时大操大办花费的钱物,离婚时,一律不得追索;

(6)返还财物不得作为离婚的条件,离婚与否仍应依《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条件认定;

(7)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应当注意,对借婚姻索取的财物不能运用处理买卖婚姻的手段予以没收,亦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有何区别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两者都以索要财物为共同特征,但在判断二者的区别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婚姻缔结双方是否自愿不同。

前者根本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思,是以包办强迫为手段,索取大量财物的行为;后者是在婚姻当事人基本自愿的情况下,一方向另一方索取大量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2)索要财产的主体不同。

前者的财物是三者索要的,后者的财物主要是婚姻当事人(通常为女方)一方索要的。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如果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买卖必定属于包办婚姻,即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包办强迫他人结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全文8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结婚条件 最新知识
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