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结婚前,需要先了解如下8个婚姻的法律规定:
0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02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03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4 夫妻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可以起诉向其索要扶养费。
05 离婚冷静期30天,目前还有,没有被取消。
06 离婚冷静期满后,要在30天内去拿证,否则就要重新申请。
07 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08 夫妻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以根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单独决定做某事,让夫妻共同享受或承担。所谓“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指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共同生活中,必须发生的各种事项。其包括一般家庭日常所发生的事项,如购置食物、衣服、家具等生活用品,娱乐、保健、医疗以及子女教育、老人赡养、雇佣家务服务人员、对亲友的馈赠等事项。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从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夫妻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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