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有限制吗
《不动产注册暂行法令》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注册组织应当自受理注册请求之日起30个作业日内办结不动产注册手续,法令另有规则的在外。30个作业日是上限,并不是有必要处理30个作业日,
一个月之内去领取没什么问题的。
二、不动产去哪儿登记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2、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3、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三、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1、提交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2、准备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3、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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