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因自身的服务质量导致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该部分主要有两大类问题,一类是因为服务态度原因造成不满,产生业主人身财产损失的。第二类是因管理过失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失的问题。对于第一类问题,需要及时查明事件经过,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予以处置,并向业主致歉,根据严重程度、间隔事件时间适当给予慰问等。对于第二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问题,例如小区清洁人员在垃圾清运时由于野蛮作业,导致清运垃圾车刮伤业主车辆。此类问题处理就不能只是赔礼道歉,虽然业主车辆也有购置保险,可对于业主而言是物业管理企业员工造成的损失,理应作出相应赔偿。
在因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自身原因而造成业主拒交管理费,企业需要及时作出响应,表明处理态度,赔偿相应损失,并争取业主谅解,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培训,案例学习等。而对于业主室内发生被盗,车辆车库被刮等问题,就需要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以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职责来确定了。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仅负责小区公共秩序,履行正常的人员管控、巡查职责,当住户被盗就需要界定物业管理企业的履约责任,来判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毕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是财产保管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也不足以支撑提供其保管服务,然而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人员值守,进出管控,巡查等,就相应的应该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一、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
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二、拖欠物业费的诉讼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拖欠物业费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相信没有任何一家物业公司,在本小区业主出现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之后,在此期间就没有任何的维权行为。业主在享受物业公司各项服务的同时,就应该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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