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农业税的取消,是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中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
一、什么时候废止农业税呢?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交公粮的历史至少在中国维持了两千三百年以上。我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二、不交农业税就没地了吗
不交农业税是有地的。土地是分给个人的,不交农业税也无权收回。不交农业税的最后都转到信用社代缴了。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农业税:1、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兼营农业的其他合作社;2、有自留地的合作社社员;3、个体农民和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4、国营农场、地方国营农场和公私合营农场。
全文5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