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规定积分入户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在苏州市内参加社保、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在现居地有稳定的住所,可申请积分入户。同时,户籍人员办理跨区入户无需居住证要求,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为准。
2020年7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户籍改革制度意见的通知,对于积分入户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1、在苏州市内现住地参加社保;2、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3、在现居地有稳定的住所。苏州市户籍人员办理跨区入户无需居住证要求,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为准。
中山积分入户口的要求是什么?
中山积分入户口的要求是: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适用于已在广州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即所有非广州十城区户籍人员)。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可于每年规定的时间段内网上递交申请材料后再到就业地的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申请受理,第九条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本市户籍人口跨县市申请参加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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