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还有利息吗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没有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如果质保期或保修期届满,如果标的物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单位就会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如果不合格,工程质量保修金自然就不能返还了。因此是不支付利息的。
二、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修金其实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质量保修金主要是为了方便对标的物的维修,防止事后因维修费用问题导致维修不能及时进行的情况,其用途是特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质保金能够明确为质量保修金,那么司法处理就比较简单,即只要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的,即可先动用此质保金或以此质保金充抵。如果质保期或保修期届满,标的物质量并未出现问题或并未维修,或者虽进行了维修,但费用仍有剩余的,那么付款义务方就有义务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向其给付相应款项。
三、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数额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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