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滨州市病残儿医学再鉴定流程怎么走
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审核,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制发证件或给出相应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滨州市病残儿医学再鉴定办理条件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滨州市病残儿医学再鉴定办理材料
户口薄(户籍证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原件复印件
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鉴定机构确诊有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鉴定结果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滨州市病残儿医学再鉴定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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