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结算书的规定,包括在书面上标明施工单位及其全称,结算书应包括工程总费用表、单项工程费用表、单位工程费用表等详细表格,以及各种材料和设备的增减明细表等,最终由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建设工程结算书的规定:
1.在书面上标明施工单位及其全称;
2.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总费用表、单项工程费用表、单位工程费用表等详细表格,以及各种材料和设备的增减明细表等;
三、最终由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建 设 工 程 结 算 书 的 具 体 内 容
建设工程结算书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算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结算金额、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从法律角度分析,建设工程结算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 合同效力:结算书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结算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2. 支付保障:结算书约定了工程项目的结算金额和支付时间,为当事人提供了支付保障。
3. 权利义务界定:结算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争议解决:结算书可以作为解决工程纠纷的依据,有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因此,建设工程结算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按照结算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当事人应当重视结算书的签署和执行,避免因结算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建设工程结算书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重要的文件,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结算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结算金额、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从法律角度分析,结算书具有合同效力、支付保障、权利义务界定和争议解决等法律效力。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按照结算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当事人应当重视结算书的签署和执行,避免因结算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