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不能申请廉租房的人有: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申请廉租房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廉租房要具备的条件有: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书面材料:到指定地方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三份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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