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够申请廉租房
不能够申请廉租房的情况有: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有:
1.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5.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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