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
1、合同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因为合同目的已经达成或者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期间的合作并不是满意等原因,选择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终止。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2、合同续订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双方协议选择续订合同。这种续订较为常见的是在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对于合同期间员工的表现较为满意而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在租赁合同,特别是在房屋租。
一、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3、如果不续签,经济补偿按照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二、刚续签合同就休产假会被辞退吗
《劳动法》对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符合休产假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在新合同生效后休产假,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公司女性员工在其三期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该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应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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