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双方都是故意的,有打架的合意,并不是出于防卫,所以不是正当防卫。
一、打架斗殴分谁先动手吗
区分。1、打架了,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先动手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二、成立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之所以被称为正当防卫,其前提和基础是有“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这使得防卫人的行为具有了防卫性,因而也具有了正当性。“不法侵害”就成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我国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阶段,也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侵害具有现实性。一般“开始”指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尚未结束”指不法侵害行为还在继续。无论属于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的事先防卫,还是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的事后防卫,
都是防卫不适时。
三、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3、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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