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相殴斗是否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问题
时间:2023-03-20 22:12:34 3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关于互相殴斗,因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这种相互侵害的行为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一、别人打我算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几年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可能会判三至五年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防卫过当属于犯罪行为,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且在过程中造成对方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但是要根据案件的相关情节,对其进行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3、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

4、主观要件。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

二、防卫过当的情形如下: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总之,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在性质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由于主观上有防卫的意图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一般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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