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暂停执行与工伤赔偿相关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具备有效证据证明可以进行执行,他们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其他。
如果法院暂停执行与工伤赔偿相关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具备有效证据证明可以进行执行,他们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其他。
【 法 院 执 行 】 工 伤 赔 偿 案 中 止 执 行 , 申 请 人 能 否 延 期 执 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中止诉讼、申请撤诉或者申请延期执行。但是,工伤赔偿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中止执行。因此,工伤赔偿案中止执行后,申请人不能延期执行。
工伤赔偿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中止执行。因此,工伤赔偿案中止执行后,申请人不能延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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