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后合同并不会当然中止履行。只有满足了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时,才会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何履行合同中的不安抗辩权?
合同的不安抗辩权需要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二、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因同一双重合同而互相负债;
2、合同履行有相继的履行顺序;
3、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付款的现实危险;
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