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如果就该房产的分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当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且房产登记于该方名下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如果还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应认定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登记的产权人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配要分情况讨论:(1)该婚前的房子属于一个人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自始致终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个人所有,对方没有份额。(2)该婚前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份额;(3)该房子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产权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可认定为该房屋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双方离婚后,都有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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