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为避免纠纷有什么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除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方式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应签字;
2、如果是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应在涂改、增删内容旁边注明涂改、增删字数,并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是否需要立遗嘱。
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2、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3、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遗嘱是否有效,跟另一方是否去世,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去世的当事人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国家法定顺序继承遗产。至于说怎么立遗嘱才有效的这个问题,不管以哪种形式立遗嘱的,以上4个条件都是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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