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如下几种:
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4、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5、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被认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在二手房买卖中,当双方签署了定金协议,交付了定金后,卖方不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买卖双方签订了定金协议,约定卖方将其名下100平方米的房屋,以64万元的价格卖给买方。双方约定定金为5万元,预付房款45万元(含定金),余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若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当天卖方向买方交付了房屋,买方也将45万元支付给卖方。
两个月后,卖方书面通知中介公司,请转告买方,《定金协议》暂缓执行,需要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等。后买方起诉到法院,诉称卖方因房价上涨而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并擅自撬门换锁不让买方装修和入住。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经济损失。
买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虽名为《定金协议》,但内容包括了房屋坐落地址、室号、面积等基本状况、房价款、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房屋交付、产权过户等房屋买卖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款,其实质是一份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70%的房款,卖方也已经交付了房屋,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大部分义务。
卖方辩称,双方签署的是定金协议,在上述协议中约定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由于双方意见有分歧,至今未签订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定金协议时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不具备转让房屋的法定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定金协议已基本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只是卖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冠以定金协议之名。买方除了支付定金外,还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卖方也把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超越了定金合同的范畴,而涉及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遂认定定金协的性质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卖方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该买卖合同当属有效,于是一审判决支持了买方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合同的性质不仅要看合同的名称,还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双方的签约目的,实际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认定。本案中合同名称是定金协议,但在内容上不仅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及支付日期、支付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虽然定金协议约定了双方均可反悔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卖方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动要求适用该条款,来承担较低违约责任,达到违约的目的。买卖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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