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复审诉讼案件程序是什么
专利复审诉讼案件程序如下:
复审请求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中的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或无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各方当事人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对于不服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者,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一审败诉未提起上诉或二审败诉的案件,应执行生效判决,另组合议组重新作出决定。
二、专利权中三类的含义有哪些
(1)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专利人对其专利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专用的权利。
(2)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创造发明,一般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3)专利是专利文献,其主要部分为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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