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始实行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做法,若不配建保障房,将对预售和确权进行限制。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开始强制要求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做法,已经在近日出让的一幅住宅用地中实行,即开发商如不配合建设保障房,将对其预售和确权进行限制。
记者了解到,广州早在2006至2007年就曾尝试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配建回迁安置房或者政府回购房。虽然配建的房子已经有保障房的性质,但是没有直接明确要求配建保障房。由于当时要求配建安置房等政策至今并未推出,有的开发商建好商品房销售后仍迟迟不建安置房,有的则把配建房规划在小区边角位,至今也不修建。
为此,广州的新国八条落地细则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出让的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做法,仅仅还只是探索。在出让住宅用地时明确要求配建保障房,由于当中涉及的配建保障房比例、配建的政策规定都还在研究,所以这个制度目前还在讨论中,今后会将其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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