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将收到新的雇主聘用通知。需转移与新雇主相关的档案、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若无新接收单位,可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可托管档案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移至街道劳动部门,并遵守传递档案的规定,包括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货,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需登记项目并密封包装,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需签字盖章并退还。
离职后,您将立即收到一个新的雇主的聘用通知。您无需担心地转移与新雇主相关的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关系。如无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可以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开除、辞退等。,员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根据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货,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进行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在收据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收据。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收据的,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
离职档案处理规定
根据《离职档案处理规定》,离职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归档。对于离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社保部门。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保留离职员工档案至少3年,以便于离职员工进行相关材料的查询和认定。对于离职员工因调动、辞职等原因无法办理移交手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告知社保部门,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工作。综上所述,离职档案处理规定对于规范离职档案管理,保障离职员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离职后,将收到一个新的雇主的聘用通知。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关系无需担忧,可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可托管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移至新接收单位,并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货。离职员工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归档,用人单位还应当保留至少3年的离职员工档案。对于无法办理移交手续的离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社保部门,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工作。离职档案处理规定对于规范离职档案管理,保障离职员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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