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指什么?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指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指这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指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注意: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二书”指什么?
1.《住宅质量保证书》,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2.《住宅使用说明书》,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还需要注意什么?
另外,如果购房者确定要买该套期房,那么一定要记得办理预售合同登记签证。购房者需要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鉴证。经此程序后,预售合同方始生效,可以有效避免“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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